通知公告:
融入司法改革 发挥刑辩作用 促进司法公正
12月初的北京,虽寒气袭人但风和日丽。在罕见的没有雾霾日子里···群星荟萃,大状云集。
2016年12月1日—4日,“2016年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暨刑事辩护律师培训班”在北京-国家法官培训中心举办。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、中国第一刑辩田文昌大律师以及委员会副主任、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和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所长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张树国、云南省刘胡乐大律师等全体刑事业务委员
和全国各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此次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,全国律师协会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主办。会议第一次安排在国家法官学院进行,凸显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背景下的特殊意义。
会议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陈卫东、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、卞建林教授、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等学术界泰斗,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研究所原主任黄太云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、副厅长张相军、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党建军、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华列兵等司法界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到会。围绕“刑事立法及司法改革最新进展”、 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理论问题”、“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技能”、“刑事审判实践”为内容进行授课;以“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”、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与律师有效辩护”、“如何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目标及律师辩护的重要性”为主题发表演讲、展开研讨与交流。
12月31日上午,国家司法部副部长熊显国同志到会发表重要讲话并与部分代表座谈。张树国委员提出了应抓紧通过《律师办理刑事业务规范》、建议全国律协并统一各省律协成立《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》、增设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”以及不建议删除《刑法》306条,而建议完善为在该条款开始增加“公检法机关和有关机构以及辩护律师····让各方平等承担伪证罪法律后果”和建议对长期义务服务于党委、政府国际组织的义务律师进行表彰的四点建议。
12月3日晚,专门召开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016年年会。会上,各位委员相互问候,亲切交流。总结了过去一年委员会以及全体委员在国家立法、司法、法律服务以及社会事务中取得的优异成绩;讨论研究了2017年以及未来委员会发展的重大事项。
此次会议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、全国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律协刑委会主任、副主任近250人参加会议。广西律协刑事委员会主任许慧博、陈森以及王跃辉、刘超麟参加了此次培训。
图一 全国部分刑辩大状合影
本所张树国大律师(左三)、中国第一刑辩大律师田文昌(左四)、云南刘胡乐大律师(左二)等
图二 研讨会现场
图三 本所张树国律师在司法部熊显国副部长参加的座谈会上发言
图四 司法部副部长熊显国副部长(左三)在座谈会上认真听取发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