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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期报道:温州1男子怀疑女友出轨杀害1只狗 最后却被判故意杀人
前期报道:温州1男子怀疑女友出轨杀害1只狗 最后却被判故意杀人
去年5月,43岁的贵州人杨某杀了一条狗,还把狗的头和躯干砍下,放到了他所认为的情敌的床上。
看起来,杨某只是杀了一只狗,然而近日,温州龙湾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子:杨某杀了一只狗,被判故意杀人罪。
杀了一条狗,怎么就变成故意杀人了?来听听承办法官怎么说。
收到死亡字条和死狗
他报了警
事情的发生,源自一起情感纠纷。
杨某暂住在温州龙湾,有一同居女友小陈,不过他总是怀疑,女友与男子吴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,因此他对吴某怀恨在心。
去年5月6日晚上,吴某远在贵州,突然接到了小陈的电话,说是杨某在他厂房宿舍的床上放了一只死狗,狗头和躯干都被砍下来了,墙上还贴了两张纸条,写着:“你跟狗一样”、“杀不(了)你,不代表一辈子杀不(了)你”、“我老婆不是好勾引的,要生命代价”等话语。
得知这件事后,吴某就打电话向龙湾警方报警了。
杀狗分尸和留下死亡字条后,杨某并没有罢休。他又多次给吴某的手机发去威胁短信,每次言辞都很激烈。
“那(天)晚上狗替(你)死,不知下次你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”、“早晚要面对,朵(躲)了一时朵(躲)不了一世的”、“陪你玩,要你跟那个死狗一样,就算你坐在童强(铜墙)铁壁我一样杀得了你”……
因为已经报警,吴某一直没有和杨某有正面冲突。
到派出所“讨说法”
自投罗网被抓
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,杨某一直找不到吴某,他心有不甘,又想出一辙:私事公办。去年8月31日,他来到龙湾公安分局永兴派出所,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他和小陈、吴某之间的感情纠纷。
在永兴派出所,民警接受了杨某的报警,并按程序对他核实身份。没想到这一核实,民警发现,杨某就是吴某报案的对象,当场就以涉嫌故意杀人将他抓获归案。
接受审讯时,对于要杀狗留字条,杨某有自己的解释。
杨某说,去年5月6日晚上9点左右,他确实到温州龙湾永兴街道一厂房内的住处找吴某,想伺机杀死他,然后自杀。可是到了吴某住处后,吴某不在,下楼的时候,自己又被一只狗咬了一口,气急败坏的他把狗掐死了,还把狗头和躯干砍下,放到了吴某床上,并留下了威胁字条。
杨某所说的事,和吴某报警内容几乎一致。
被告辩解:只是想吓唬对方
法院判决:已构成故意杀人
今年5月10日,龙湾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,对杨某提起公诉。近日,龙湾法院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
庭审中,杨某辩解,他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,“写字条、发短信,都是为了吓唬对方。”
至于他在派出所说的想杀人后自杀,是他在侦查阶段所作的认罪供述,是在一时想不开的情况下乱说的。
不过,龙湾法院认为,杨某为剥夺他人生命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,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属犯罪预备。而且杨某有前科,第一次是2008年9月,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;第二次还是盗窃,2014年2月被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杨某不思悔改,再次犯罪,酌情予以从重处罚,但此次属犯罪预备,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最终,龙湾法院一审判决,杨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拘役5个月。